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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」第5 次會議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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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5-8-13 10:25:29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宜蘭區103 學年度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推動小組」暨
「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」第5 次會議簽到表
時間:104 年7 月3 日(星期五)下午2 時
地 點:凱旋國中教師研習室(1 樓)
主持人:本府教育處文處長超順 記錄:張秀梅
出(列)席單位及人員:如簽到表
壹、主席致詞(略)
貳、會議流程
時間 流 程
2:00~2:10 報到
2:10~2:30 主席致詞
2:30~3:00 業務報告
3:00~4:00 提案討論
4:00~4:30 臨時動議
4:30 散會
參、業務報告
一、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報告:
(一) 「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」辦理之「真人版檳榔防制四格漫畫」
比賽列入全國賽競賽積分採計。
(二) 本區自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起,超額比序積分採不
計列「就近入學」(2 分),並將「競賽表現」分語文社會、科學數
理、藝術技能等3 大類採計,每類以3 分為上限,競賽表現總積
分仍維持 5 分。全國賽「甲等」、「佳作」、「優勝」、「優選」及「入
選」等,併為同一類採計1 分。本府業於104 年6 月10 日以府教
學字第 1040095713 號函請各國中協助宣導。
二、104 學年度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(含部分五專)業於本(104)年6
月19 日及20 日完成分發相關作業,全國統一於本(104)年6 月30 日
1放榜,本區分發情形請參閱附件1(第4~6 頁)。
三、「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」業經教育部於本(104)年5 月7
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34446B 號令修正發布(如附件2,第7 頁)。
未錄取、錄取未報到或報到後於規定時間內辦理放棄之學生可參加高
級中等學校(高中或高職)辦理之續招。
四、104 學年度本區免試入學報名及分發作業手冊業由104 學年度本區高級
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於本(104)年6 月10 日以宜商教字第
1040004463 號函提本小組備查。
五、「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」業經教育部於104 年6 月10 日以
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62160B 號令修正發布(如附件3,第8~19 頁)。
六、「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」業經教育部於104
年6 月24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57382B 號令修正發布(如附件4,
第20~29 頁)。
七、「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」修正案業經教
育部於104 年6 月24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58050B 號令修正發布
(如附件5,第30~38 頁)。
肆、提案討論
案由一: 研修 105 學年度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(如附件6,
第39~45 頁)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 (一)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 年6 月17 日臺教國署高字
第 1040069126 號函,各就學區應儘速完成105 學年度高級中
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,並於104 年7 月10 日前函報。
(二) 經上次會議決議,全國性競賽以「中央機關」主辦或核可為
採計原則,有關「中央機關」之認定(如附件7,第46~55 頁)
及國際性競賽是否依教育部表列項目(如附件8,第56~57 頁)
為原則,需再確認。
2
決議:(一) 依修正通過。
(二) 全國賽採計以含中央機關關防及落款之獎狀等獲獎證明為原
則。國際賽僅採計教育部102 年1 月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
1020002109A 號函發布之國際賽表列項目(如附件8-1,第56
頁),其餘不採計。
案由二:研修105 學年度本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(如附件
9,第58~64 頁),提請討論。
說 明:原要點業經教育部104 年4 月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23181E
號函同意備查。
決 議:依修正通過。
案由三:本區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「競賽表現」積分採計原則
是否適用非應屆畢業生及競賽表現某一大類積分超過3 分之在學學
生,提請討論。
說明:因部分學校反映,已有八升九年級學生之競賽表現(某單一類)積分
已超過3 分,提送本會討論。
決 議:(一) 105 學年度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分發之各項積分採計原
則適用非應屆畢業生。
(二)請教網中心提供目前競賽表現積分超過3 分以上之在學學生人
數,另請業務單位洽詢法制科意見後,於下次會議提案討論。
案由四:本區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「競賽表現」各項目分類,
提請討論。
說 明:以103 及104 學年度競賽表現採計項目進行初步分類(如附件10,第
65~68 頁)。
決 議:依修正通過。
伍、臨時動議:無
陸、散會:下午6 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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