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「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」 壹、依據:行政院八十一環字三六四五一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貳、執行時間:99學年至101學年。 參、目標: 一、透過教學過程、提供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、態度、技能及價值觀。 二、以人文理念和科學方法,致力於自然生態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,以培養永續經營的理念。 三、倡導珍惜資源,確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的理念。 四、推動環境倫理與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、以提昇生活環境品質。 肆、主辦單位: 本校 教務處、學務處、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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